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
发改办环资〔2021〕438号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
2021年6月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提出,到2025年,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,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%以上,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;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,实施示范引领行动,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、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。
现将《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》内容全文转载,供学习参考。
发改办环资〔2021〕438号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
2021年6月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提出,到2025年,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,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%以上,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;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,实施示范引领行动,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、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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